政策性加分項目及分值
1.烈士子女,錄用時在中考分數前提下提升20分投檔。
2.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錄用時在中考分數前提下提升15分投檔。
3.臺灣省籍、“少數民族”應屆初中畢業生,錄用時在中考分數前提下提升5分投檔。
4.符合規定的農業戶口獨生子,第一志愿報考本縣(市、區)普高和職業高中,錄用時在中考分數前提下提升10分投檔。符合此條照料要求的各縣(市、區)考生,可報名的普通高中學校分別是:
小店區戶口考生:小店區第一中學校
迎澤區戶口考生:太原市第三十七中學校
杏花嶺區戶口考生:太原市第五十三中學校
尖草坪區戶口考生:尖草坪區第一中學校
萬柏林區戶口考生:太原市第二十中學校
晉源區戶口考生:晉源區實驗中學校
清徐縣戶口考生:清徐中學校和徐溝中學校
陽曲縣戶口考生:陽曲縣第一中學校
婁煩縣戶口考生:婁煩初中
古交市戶口考生:古交市第一中學校、古交市第二高級中學校和古交市第三中學校
5.士兵兒女報名普高,按下列要求給予優待:
(1)駐我國確立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部隊士兵的子女,以及在航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士兵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時依照批次錄取分數線分值10%的要求,減少成績錄用。
(2)作戰部隊、駐我國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海島部隊軍人的子女和因公犧牲士兵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士兵的子女,及其平常榮獲二等功或是臨戰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士兵的子女,中考時依照批次錄取分數線分值5%的要求,減少成績錄用。
(3)駐我國確立的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以上海島,以及在航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士兵的子女,平常榮獲二等功或是臨戰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士兵的子女,及其因公犧牲士兵的子女、烈士子女,依據本人申請,能夠回父母原戶口所在地參加中考,并依據前2款規定的占比降分錄取。
(4)駐晉軍隊現役軍人的子女,中考時在當年中考分數基本上添10分投檔。
(5)前款規定范疇以外的現役軍人兒女,報名普高,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士兵兒女必須進到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能夠任選中等職業學校。
注:士兵兒女包含:現役軍人兒女、烈士子女、因公犧牲和病逝的士兵兒女。
6.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犧牲和一級至四級因公殘廢民警兒女,報名普高,按下列要求給予優待:
(1)公安烈士子女,中考時依照批次錄取分數線分值10%的要求,減少成績錄用。
(2)公安英模、因公犧牲和一級至四級因公殘廢民警兒女,中考時依照批次錄取分數線分值5%的要求,減少成績錄用。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犧牲和一級至四級因公殘廢民警兒女必須進到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在與其它考生同等條件下,首先選擇中等職業學校,首先選擇專業,首先選擇校企合作水平較強的訂單班,優先推薦就業。
7.消防救援人員兒女報名普高,按照下列要求給予優待:
(1)烈士子女,中考時依照批次錄取分數線分值10%的要求,減少成績錄用。
(2)因公犧牲、一至四級因公(戰)殘廢消防救援人員兒女,在職英雄模范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現在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且連續運行3年以上的消防救援人員,或有兒女后曾在我國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累計工作5年以上的在職消防救援人員兒女,中考時依照批次錄取分數線分值5%的要求,減少成績錄用。
(3)駐晉消防救援隊伍在職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中考時減少10分之內投檔。
(4)前款規定范疇以外的在職消防救援人員兒女,報名普通高級中學,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消防救援人員兒女必須進到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能夠任選本省中等職業學校。
8.政策性加分和文化課總分相加做為考生投檔分數,由學校核查錄用。同時享受兩種以上政策性加分的,按最大一項測算。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杭州優配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未經書面允許不得轉載、復制信息內容、建立鏡像
本網站內容僅供參考,請以各學校實際情況為主!內容侵權或錯誤投訴:841539661@qq.com 工信部備案號:浙ICP備2001971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