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
太原市小升初參考資料:2014年婁煩縣第二中學(婁煩二中)招生信息匯總
2014年婁煩縣第二中學(婁煩二中)招生簡章
【招生范圍】:
主要面向縣城及周圍鄉村4公里范圍內招收的小學應屆畢業生。
【時間安排】:
8月24日,發放統一印制的入學通知書。
8月26日上午,全市初一新生持入學通知書或民辦學校錄取通知書到學校報到,參加入學銜接教育。
8月28日上午,全市初一新生統一均衡編班日。均衡編班的原則是:“統一辦法,學校組織,嚴格紀律”。屆時,各學校要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檢干部、新聞媒體記者及家長代表參加進行監督。
【入學方式】:
1、凡是九年一貫制學校和符合對口直升條件的公辦中小學校,由縣(市、區)教育局統籌安排,確保其小學畢業生全部直接升入對口初中學校學習。對于部分有空余學位的學校,也可接受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讀。
2、以各縣(市、區)教育局為主體,按照所轄區域內公辦初中學校招生規模和小學畢業生基本相當的原則,依據生源情況、學校布局、學校規模、交通條件等因素,在原有相對穩定學區范圍的基礎上,科學合理確定每所公辦初中學校的學區范圍。在此基礎上,由各縣(市、區)教育局結合具體實際,依據學生戶籍、住址、學籍和綜合素質評價情況等,統籌安排學生入學,確保每名小學畢業生有一個公辦初中學位。
3、嚴禁跨縣(市、區)在公辦初中學校之間擇校。各縣(市、區)教育局嚴禁以任何理由分配戶籍和學籍不在本區的學生進行擇校。
4、今年將繼續堅持“公辦不擇校,擇校到民辦”的原則,凡是已經自愿選擇到民辦初中學校就讀,并被民辦初中學校正式錄取且與民辦學校簽訂協議的小學畢業生,將不再安排公辦初中學位。
5、對于未在戶籍所在學區小學就讀的學生,原則上需要回戶籍所在地參加小升初分配,也可視具體情況,由實際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門按照相對就近的原則統籌安排入學,但學生不得擇校。
6、隨遷子女的入學凡具備“四證”(居住證或暫住證,出生證明、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或鄉(鎮)或學校證明,監護人用工合同或營業執照)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畢業生,由縣(市、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到相對就近的公辦初中學校就讀。
7、殘疾學生的入學符合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條件的殘疾兒童小學畢業生分配到普通中學隨班就讀,或根據家長意愿,結合實際情況,安排轉入特教學校就讀。任何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接收教育行政部門安排的殘疾兒童小學畢業生接受義務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