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南京幼升小擇校參考必備資料:
無錫市河埒中心小學招生信息
2013年無錫市河埒中心小學施教區
水秀新村300-303、305-306、441-446、463-467、469-472、496-510、513-514(小吳巷河道)271-285 、溪南新村1-18、20-21、25-38、40(之1-6)、41-53、57-67、70之1-20、71-92、97-99、75之1、103-119、121-133、141-153-159、161-165、166之1-5、171-189、191-201、203-212、214-226、214(之1-2)、227、250-251(安上)、257-260、291-297、299、299(之1-6)、300(之1-2)、301-303、305-307、309-324、376-391、393-397、18號大門(231-234)、432-445、450-458、溪南新村:田里三房296(之1-2)、297(之1-4)、溪南新村干休所:398-426、溪南村:田里三房、安上、邱巷、打油灣、東顧巷村(小吳巷、南華巷、北華巷)、景溪苑(1-21)、月溪苑(1-21、22-65)含張懷里、紅山半島、蠡溪苑1-31、藍庭公寓(1-5、7-10、19-24)
2012年無錫市河埒中心小學招生簡章
一、報名時間:
2013年6月1日以后 上午 8:00—11:00 下午13:30—16:00。
二、入學年齡段:
2006年9月1日—2007年8月31日
三、報名條件
1. 小學入學年齡為六周歲(200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各小學不得招收年齡不足的兒童入學。有學習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殘疾兒童為正常招生對象,其入學年齡可適當延緩。
2. 適齡兒童家庭應具有施教區正式戶籍,適齡兒童戶口原則上應隨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以下簡稱“監護人”)在同一戶籍,且戶籍與監護人房屋產權證、實際常住地三者相符。
屬下列情況之一的適齡兒童,持有相關證明,按正常入學辦理:
(1)適齡兒童隨父母一方在施教區常住,父母中另一方為非施教區戶口的現役軍人(含武警)或出國定居、在外地工作的;
(2)父母離異,適齡兒童隨監護人在施教區常住的;
(3)適齡兒童為孤兒,隨監護人在施教區常住的;
(4)父母雙方均為非施教區戶口的現役軍人(含武警)或長期因公出國(境)、支援邊疆建設者,適齡兒童為施教區單立戶口,或投靠親屬在施教區常住的;
(5)適齡兒童隨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處落戶,常年同住,且無戶口遷移史的。
3. 適齡兒童與監護人不在同一戶籍,或家庭戶籍、房屋產權證、實際常住地三者有不相符的,由各區教育局和市學校管理中心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學校就讀。
四、報名辦法
由監護人(父母)陪同孩子來校,并出具:證明監護人(父母)及適齡兒童在本施教區的戶口簿(原件、復印件)、房屋產權證(原件、復印件) 、《兒童保健手冊》、幼兒成長手冊等相關證件及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