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定義的舊稱。
英definition;
⒈ 定義。對一種事物的本質特征或一個概念的內涵外延,給予確切、簡要的說明。
引清 馬建忠 《馬氏文通·正名》:“凡立言,先正所用之名以定命義之所在者曰界説?!?br />自注:“界之云者,所以限其義之所止,使無越畔也?!?br />嚴復 《譯<天演論>自序》:“其為天演界説曰:‘翕以合質,辟以出力,始簡易而終雜糅?!?br />鄒韜奮 《本刊與民眾》:“什么是民眾?這雖沒有一定的界說,我以為搜括民膏摧殘國勢的軍閥與貪官污吏不在內?!?/span>
⒈ 語詞或概念的完整意義,稱為「界說」。
引清·馬建忠《馬氏文通·卷一·正名》:「凡立言,先正所用之名,以定命義之所在者,曰界說?!?/span>
近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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