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宰殺活的牲畜禽魚,充作美食。
⒈ 宰殺活的牲畜禽魚,充作美食。
引《漢書·陸賈傳》:“數擊鮮,毋久溷女為也!”
顏師古 注:“鮮謂新殺之肉也?!?br />《陳書·始興王叔陵傳》:“未及十日,乃令庖廚擊鮮,日進甘膳?!?br />宋 周煇 《清波雜志》卷十二:“濱江人家得魚,留數日,俟稍敗方烹?;蛑^何不擊鮮?云,鮮則必腥。海上有逐臭之夫,於此益信?!?/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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