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確切的日期。
⒉ 審核或審訊的日期。
⒈ 確切的日期。
引漢 王充 《論衡·氣壽》:“兵、燒、壓、溺,遭以所稟為命,未必有審期也?!?/span>
⒉ 審核或審訊的日期。
引清 黃六鴻 《?;萑珪ぞ帉彙ち⒕钟H審》:“編審冊單,磨對既清,須十日大張告示,預示審期……審某鄉某里某甲,其新舊里書冊房,俱執新舊冊單,伺候查勘?!?br />清 黃六鴻 《?;萑珪ば堂徳A》:“即刻掛牌示,次日午堂聽審。蓋審期斷不可緩,訟人臨審,親族朋友,遠來看審,俱要款待,若再守候,窮民必更多費矣?!?/span>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杭州優配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未經書面允許不得轉載、復制信息內容、建立鏡像
本網站內容僅供參考,請以各學校實際情況為主!內容侵權或錯誤投訴:841539661@qq.com 工信部備案號:浙ICP備2001971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