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猶少商。
⒈ 猶少商。參見“少2商”。
引《文選·張協<七命>》:“啟中黃之少宮,發蓐收之變商?!?br />李善 注:“《禮斗威儀》曰:‘少宮主政?!?宋均 曰:‘聲五而已,必加少宮少商者,以君臣任重,為設副也?!?/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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