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筆寫的斷語;文字結論。
⒈ 筆寫的斷語;文字結論。
引《明史·文苑傳四·董其昌》:“又採留中之疏切於國本、藩封、人才、風俗、河渠、食貨、吏治、邊防者,別為四十卷。倣史贊之例,每篇繫以筆斷?!?/span>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杭州優配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未經書面允許不得轉載、復制信息內容、建立鏡像
本網站內容僅供參考,請以各學校實際情況為主!內容侵權或錯誤投訴:841539661@qq.com 工信部備案號:浙ICP備2001971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