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古代鄉官名。周代五戶居民為一比,有比長管理。
⒈ 古代鄉官名。 周 代五戶居民為一比,有比長管理。
引《周禮·地官·比長》:“比長:各掌其比之治。五家相受,相和親。有辠奇衺,則相反?!?br />《逸周書·大聚》:“教芧與樹藝,比長立職,與田疇皆通?!?br />清 惲敬 《三代因革論七》:“《周官》鄉大夫之屬:比長、閭胥、族師、黨正,鄉官也?!?/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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