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為補償因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而籌集的專用資金。主要通過保險公司向參加保險的單位和個人收取保險費的形式加以籌集。也可以通過國家財政預算提留或各經濟單位自行提存。各種渠道籌集的保險基金有各自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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