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書面和口頭宣布罪狀,進行聲討。
⒈ 書面和口頭宣布罪狀,進行聲討。參見“口誅筆伐”。
引清 憂患馀生 《<官場現形記>序》:“而吾輩不畏強御,不避斧鉞,筆伐口誅,大聲疾呼,卒伸大義于天下,使若輩凜乎不敢犯清議?!?/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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