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駁回原判,重行審勘。
⒈ 駁回原判,重行審勘。
引《宋史·刑法志三》:“比詔諸提刑司,取翻異駁勘之獄,從輕斷決?!?br />《元典章·刑部二·斷獄》:“雖經按察司審録無寃,中間卻有漏落情節,追勘不完,以致再行駁勘?!?/span>
⒈ 案件被駁回重行覆審。
引《宋史·卷二〇一·刑法志三》:「景定元年,乃下詔曰:『比詔諸提刑司,取翻異駁勘之獄,從輕斷決?!弧?/span>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杭州優配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未經書面允許不得轉載、復制信息內容、建立鏡像
本網站內容僅供參考,請以各學校實際情況為主!內容侵權或錯誤投訴:841539661@qq.com 工信部備案號:浙ICP備2001971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