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
廣州幼升小擇校參考必備資料:2014年廣州市天河區黃村小學招生信息
2014年廣州市天河區黃村小學招生簡章
招生范圍:
黃村、黃村大觀村范圍;荔園花園;名圃新村;荔景花園;振東花園;迎?;▓@;化工城;東圃客運站;縱橫白領公寓;坦頭宿舍;大觀路639號(原地質學校);圃興路。
招生對象:
凡年滿6周歲的兒童不分性別、民族、種族,應當入學接受義務教育。今年招生對象為200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適齡兒童,未滿6周歲的兒童不屬于今年招生范圍。
時間安排:
學校門口發布招生簡章:4月30日(星期三)
適齡兒童到對口小學報名:5月10日、11日、12日(星期六、日、一)
學校發放新生注冊通知書:6月8日(星期日)
新生到小學注冊:6月15日、16日(星期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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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范圍:黃村、黃村大觀村范圍;荔園花園;名圃新村;荔景花園;振東花園;迎?;▓@;化工城;東圃客運站;縱橫白領公寓;坦頭宿舍;大觀路639號(原地質學校);圃興路。
對口中學:東圃中學
招生方式:片區招生、擇校
2013廣州市天河區黃村小學招生簡章
一、招生對象:2007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適齡兒童
二、招生材料
請家長帶齊戶口本、有效居住證明(房產證、購房合同、宅基地證、集資房證明、拆遷協議、市房管局認可的租房合同及唯一居住地證明)等證件和一個貼足郵資的回郵信封與小孩一起前往對口小學報名。無房產證明必須提供由房地產交易登記中心出具的《房地產登記簿查冊表》。
三、學位分配
具體情況分以下幾類:
1、一手房住戶:在新生報名前(2013年5月11日前)購房并入戶、入住的一手房業主子女,作為地段生入讀所屬地段對口小學;已購房但在5月11日至8月31日期間入戶、入住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新購房但未辦齊交樓入住手續的,不在新購房地址對口小學安排學位,應在原實際居住地申請學位。
2、集體戶:適齡兒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均屬廣州市天河區集體戶,集體戶口地址與實際居住地址不一致的,能提供實際居住地公安部門出示的不得遷入證明以及房產證或市房管局認可的(或符合有關規定的)房屋租賃合同,和居住情況的相關證明(提供實際居住地消費單據,如水電費、煤氣費、固定電話費等),且該房為適齡兒童及父母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
3、租住戶:手續完備并于2013年5月11日前租住我區,租期在三年或以上(從2013年1月1日算起)的租住戶子女,且該住房為適齡兒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需提供父母雙方無房產證明),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對沒有按規定辦理合法租賃手續、租期不足三年或在2013年5月11日后租住我區的,不予受理。
4、拆遷戶:由拆遷辦安置并實際居住在我區轄內的拆遷戶子女(以拆遷協議提供的居住地為依據,可不與戶口地址一致,但必須具備廣州市戶籍),或領取拆遷補貼自行解決住地的臨遷戶子女,能提供市房管局認可的2013年5月11日前簽訂的有效租賃合同,經核實確認現住址為適齡兒童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需提供父母雙方無房證明),由對口小學作地段生接收;若學位已被使用或對口小學學位緊張,則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
5、二手房住戶:在2013年5月11日前已辦齊交易手續(以領取房產證為準)并入戶的二手房業主子女,如學位未被使用,到對口小學入學作地段生接收;如學位已被使用,則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在2013年5月11日后辦齊交易手續的,一律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不作地段生接收。
6、隨祖輩居住戶:適齡兒童自出生就與父(母)一起和祖輩同戶同住,且父母在廣州市內沒有獨立房產或其他居住地的(沒有單位分房、自購房、租房等,需提供單位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如學位未被使用,由對口小學作地段生接收;適齡兒童與父母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是祖輩家,但不同戶或中途遷入戶,或學位已被使用的,則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
7、不完全房產住戶:適齡兒童與父母擁有不完全房產的居住地是其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且在廣州市內沒有其他完全房產或居住地(沒有單位分房、自購房、租房等),人戶一致,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如不完全房產居住地之外另有完全房產居住地,應將戶口遷至完全房產地址,由完全房產居住地對口小學作地段生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