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積分入學需要哪些資料(你有哪樣提供哪樣就可以,不是全都要提供)
1. 關于 “ 年齡狀況 ” 指標(由市公安局提供)
一、 積分規定
56-60 周歲,積 5 分;年齡每減少 1 歲,積分增加 2 分,最高 30 分。
二、 印證材料:無需材料。
2.關于“ 文化程度 ” 指標(由市教育局提供)
一、 積分規定
備注 :
1 .境內高校本科文化程度及以上的申請人只取得對應學歷或學位其中一項證書的,按標準分減 10 分計。學歷結論為結業或肄業的不計分。
2 .文化程度、專業技術職稱或技能水平兩項只計最高分,不累計加分,其中取得多個職稱或職業資格的,由申請人自主確定按其中一個申請積分。
二、 印證材料
1 .境內高校學歷學位(含自學考試、成人高校等各類國家承認的高等教育學歷)。 2001 年及之后取得大學及以上學歷的,必須提交學信網(網址: https://www . chsi . com . cn ,可免費查詢本人的學歷信息)《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2008 年 9 月 1 日后取得學位的,必須提交學位網學位查詢系統(網址: http://www . chinadegrees . com . cn , 可免費查詢本人的學位信息)學位查詢結果截圖。學歷學位證書原件不必提供。
其中線上受理的提供學信網、學位網查詢結果截圖,線下受理的提供學信網、學位網查詢結果打印件。
在上述年份之前取得學歷學位的或軍事院校等特殊高校畢業無法提供學信網、學位網查詢信息的,應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位證書遺失的,申請人應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認證報告》(學位認證報告)等能證明其學歷學位的證明材料。
其中線上受理的需拍照上傳證書或認證報告原件,線下受理的提供證書或認證報告原件。
2 .港澳臺地區高校學位。應提交學位證書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
3 .國外高校學位。應提交學位證書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 .高中學歷。應提交畢業證書;畢業證書遺失的,提供畢業學校所在地市一級教育行政部門(蓋章)核實的書面證明。
其中線上受理的需將《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高中畢業證書等書面證明材料的原件拍照上傳,線下受理的提供原件。
備注 : 不接收各種培訓班、課程班的結業證書和學習經歷證明等不屬于學歷學位信息的材料;不接收主要內容或關鍵信息(如姓名、學制、學歷程度、證書編號等)缺失或無法辨認的學歷、學位證書。
3.關于“ 專業技術職稱 ” 指標(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供)
一、積分規定
備注 : 1 .專業技術人員證書應是工作期間在工作地取得的、由具有相應職稱管理權限的部門或單位頒發的、符合國家職稱評審基本條件的證書(含電子證書和紙質證書)。
2 .對證書持有人在杭州繳納社保期間取得的外省或浙江省其他市的此類證書,原則上不予賦分。
3 . 文化程度與專業技術職稱或技能水平兩項只計最高分,不累計加分。
二、印證材料
專業技術職稱證書紙質原件或電子證書。
其中線上受理的將紙質證書原件拍照上傳或電子證書截圖上傳,線下受理的提供紙質證書原件或電子證書打印件。
4. 關于 “ 技能水平 ” 指標(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供)
一、積分規定
備注 : 文化程度與專業技術職稱或技能水平兩項只計最高分,不累計加分。
二、印證材料
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原件。
其中線上受理的將紙質證書原件拍照上傳,線下受理的提供紙質證書原件。
5.關于“繳納社保”指標(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供)
一、積分規定
依法在本市市區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按照 0.5 分/月計算,最高 120 分,其中未參加養老保險或 醫療保險的 不計分, 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單獨參加養老保險或醫療保險的年限應予以計分, 本市市區以外轉入的或本地補繳的 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不計社保年限,重復參保的不重復計算。
備注 : 在市區范圍內參加機關事業養老保險的可以以省市區機關事業醫療保險繳費月數代替,總月數計算截至申請人申請的上月。
二、印證材料
(一)市級社保 、醫保 通過系統自動審核,免提交材料。
(二)在浙江省社保中心 和醫保中心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和醫療保險 的應提交相關參保證明。 其中線上受理的將參保證明原件拍照上傳,線下受理的提供參保證明原件。
6.關于“住所”指標(由市住保房管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提供)
一、積分規定
在本市市區有自購產權住房且實際居住的積 30 分;租住合法居住房屋的,按 6 分 / 年,最高 30 分。
備注: 自購產權住房指申請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自購產權住房,不含非住宅類產權房,多套房的不累計積分。
租住合法居住房屋指申請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租住的居住出租房屋,租住的居住出租房屋應符合《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規定》及《杭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
一、印證材料
房屋系配偶、父母、子女自購或租住的,另需提供關系證明。
(一)自購產權住房
1 .持產權證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
2 .預售商品房的,提供商品房預售合同和商品房交接書。
3 . 拆遷安置房的,提供拆遷房屋安置表,或 者 資金結算證明(表)以及安置協議(房屋拆遷產權調換協議、房屋征收補償協議、房屋搬遷補償協議等)。
4 . 集體土地上房屋的,提供《集體土地使用權證》。
(二)租住合法居住房屋
1 . 公租房的,提供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
2 . 商品房的,① 2017 年以后租住合法住房的,必須提供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核發的《杭州市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居住房屋)》;② 2017 年以前租住合法住房且無法提供《杭州市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居住房屋)》的,須提供歷史租賃合同。
3 . 集體土地上房屋的,提供房屋租賃合同、《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或《杭州市居住房屋安全排查表》。
4 . 單位自管房的,提供單位自管房屋產權證明以及租賃證或租賃合同(或其他支付租金證明)。
線上受理的將權證、合同等證明材料原件拍照上傳,線下受理的提供原件。其中,《杭州市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居住房屋)》在 2018 年 8 月以后取得且有效期內的在市住保房管局官網上查詢即可(線上受理截圖上傳,線下受理提供打印件)。
7.關于“居住年限”指標(由市公安局提供)
一、積分規定
累計在本市市區辦理居住登記或《居住證》,按 5 分 / 年,最高 100 分。
備注: 有中斷的,每滿 12 個月按 1 年計算,不滿 12 個月不計分。
一、印證材料:無需材料。
8.關于“綜合性表彰獎勵和榮譽稱號”指標(結合業務部門意見,由市流動人口辦提供)
一、積分規則
二、印證材料
1 .綜合性表彰和獎項榮譽證書或文件等證明材料。
備注 :所取得的獎項榮譽應在本市市區工作或學習期間獲得,近 5 年內有效,需提供相應證書、文件、獎牌(由黨委、政府頒發,不包括部門單獨評選獎項)。同一事項獲得多項表彰的,計最高分,不同事項可累計。國家、省、市相關表彰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其中線上受理的將證書或文件等證明材料原件拍照上傳,線下受理的提供原件。
9.關于“捐獻骨髓”指標(由市紅十字會提供)
一、積分規則
成功捐獻骨髓(造血干細胞) 80 分。
備注 :入中華骨髓庫并配對成功進行捐獻骨髓的 。
二、印證材料
造血干細胞捐獻榮譽證書或復印件。
其中線上受理的將證書或文件等證明材料原件或復印件拍照上傳,線下受理的提供原件或復印件。
10.關于“無償獻血”指標(由市獻血服務中心提供)
一、積分規則
在本市參加無償獻血,累計達 200 ml 起 計 1 分,每增加 100 ml 加 0.5 分, 最高 2 0 分。
備注 : 1 .應在本市(杭州地區)范圍內的獻血;
2 . 2010 年 1 月 1 日前機采血小板按每次 800ml 計算; 2010 年 1 月 1 日起每 1 個治療單位按 200ml , 1.5 個治療單位按 300ml 計算, 2 個治療單位按 400ml 計算。
二、印證材料:已實現數據共享,無需提供證明材料。
11.關于“志愿者服務”指標(由 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 提供)
一、積分規則
近 5 年內,在本市參加志愿者服務,累計達 20 時起計 2 分,每增加 20 時加 2 分,最高 2 0 分。
備注 : 參加志愿者服務的以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認可的網絡平臺數據為準。
二、印證材料:已實現數據共享,無需提供證明材料。
12.關于“春風行動及捐款”指標(由市民政局、市總工會、市紅十字會提供)
一、積分規則
近 5 年內,在本市市區參加 “ 春風行動 ” 、紅十字會及政府認定的慈善單位組織的慈善活動捐款,累計達 1 千元起計 2 分,每增加 1 千元加 2 分,最高 10 分。
備注:
1 . 慈善捐款地區為本市(杭州地區)或接受捐贈的為市、區兩級民政部門認定的慈善組織;
2 .慈善捐款以相關捐贈憑證或本市 “ 春風行動 ” 信息管理系統記錄為準。
二、印證材料
1 .通過 “ 春風行動 ” 捐款的,在市本級 “ 春風行動 ” 捐款的,捐款時間在 2020 年 8 月 15 日以前的,應出具加蓋有 “ 杭州市送溫暖工程基金會春風行動專戶 ” 財務章的公益事業捐贈統一票據(紙質票據);捐款時間在 2020 年 8 月 15 日以后的,應出具加蓋有 “ 杭州市送溫暖工程基金會 ” 財務章的公益事業捐贈統一票據(電子票據)。通過單位捐款或在區、縣(市) “ 春風行動 ” 捐款的,應提供加蓋 “ 捐款確認章 ” 的單位捐款明細或各地春風辦開具的相關捐贈憑證。
2 .通過紅十字會捐款的,提供相應捐款憑證或由接受捐款所在地紅十字會提供的捐款存根復印件。
3 .通過市、區兩級民政部門認定的慈善單位組織捐款的,提供 “ 公益事業捐贈統一票據 ” 。
其中線上受理的將捐贈憑證原件或捐贈存根復印件等拍照上傳,線下受理的提供捐贈憑證原件或捐贈存根復印件。
13.關于“納稅”指標(由市稅務局提供)
一、積分規定
自主創業工商注冊,投資者個人近 5 年連續在市區累計繳納個人所得稅 5 萬元為 1 分,每增加 3 萬元加 1 分,最高 20 分;非投資者個人近 5 年連續在市區累計繳納工資薪金等個人所得稅達 1 萬元為 1 分,每增加 5 千元加 1 分,最高 20 分 。
備注: 只有申請人本人在 實行積分落戶區域內 繳納的 個人所得稅 才能積分,其他地區、其他稅種均不可以。
二、印證材料
提供以下材料:
( 1 )2019 年(不含)之前年度:提交材料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完稅證明》(格式見附件 1 )
獲取途徑:憑本人身份證在各區稅務局辦稅大廳自助服務機拉取,也可以登錄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電子稅務局網站(網址為 https://etax . zhejiang . chinatax . gov . cn/ )進行查詢打印。
( 2 )2019 年(含)及以后年度:提交材料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格式見附件 2 )。
獲取途徑:憑本人身份證、個人所得稅手機 app 在各區稅務局辦稅大廳自助服務機拉取或是通過大廳窗口打印,也可以登錄國家稅務總局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址為 https://etax . chinatax . gov . cn/ )進行查詢打印。
其中線上受理的將完稅證明原件拍照上傳或網上截圖等,線下受理的提供完稅證明原件或打印件。
附件 1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完稅證明》
《稅收完稅證明》(文書式)式樣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式樣
電子稅務局、政務服務網開具格式
14.關于“企業信用”指標(由市市場監管局提供)
一、積分規定
來杭投資企業被公示為浙江省 AAA 級“守合同重信用”企業或浙江省、杭州市公布的“信用管理示范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指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相應加 40 分。
企業同時被公示為浙江省 AAA 級“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和浙江省、杭州市公示的“信用管理示范企業”的疊加計 80 分。
企業同時被浙江省和杭州市公示為“信用管理示范企業”的只計 40 分,不疊加計分。
二、印證材料
1 .申請人擔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企業營業執照;
2 .浙江省 AAA 級“守合同重信用”企業或浙江省、杭州市公示的“信用管理示范企業”的文件或榮譽證書。
其中線上受理將證書原件拍照上傳,線下受理提供證書原件。
15.關于“發明專利”指標(由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提供)
一、積分規則
自主發明創新,被授予發明專利 30 分 / 項。多人共有專利的第一專利權人計 20 分,其他專利權人減半。
備注:
1 .不與其它積分指標重復積分。
2 .應在本市市區工作或學習期間獲得的發明專利。
3 .轉讓專利不得分。
4 .不設上限。
二、印證材料:申請人本人為專利權人,擁有國家知識產權局核發的發明專利證書(原件),其中線上受理將證書原件拍照上傳,線下受理提供證書原件。
16.關于“科技進步獎”指標(由市科技技術局提供)
一、積分規則
在本市市區工作期間獲得的科技進步獎主要完成人,國家級科技進步獎二等獎以上的得 80 分;省級科技進步獎證書上排名前 5 位的一等獎得 60 分、二等獎得 50 分、三等獎得 40 分;市級科技進步獎證書上排名前 5 位,一等獎得 50 分、二等獎得 40 分、三等獎得 30 分。
備注 : 1 .不與其它積分指標重復積分。
2 .不設上限 。
二、印證材料:國家、省、市人民政府頒發的科技進步獎證書(原件),其中線上受理將證書原件拍照上傳,線下受理提供證書原件。
17.關于“個人信用”指標(由市發改委信用辦提供)
一、積分規則
5 年內 有被列入國家、浙江省及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的失信行為 , 存在失信記錄的,扣 40 分 / 次;列入嚴重失信名單的,扣 80 分 / 次。累計扣分,不設上限。
備注: 1. 同一行為被多項指標減分的只計減分最高分,不累計減分。 2. 失信行為界定詳見《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條例》。
二、印證材料:無需材料。
18.關于“守法誠信”其他指標(由市公安局提供)
一、積分規則
5 年內 有一般 刑事犯罪記錄的,扣 1 5 0 分 / 次 ; 5 年內 被強制隔離戒毒的,扣 100 分 / 次; 5 年內 被行政拘留或司法拘留處罰的,扣 6 0 分 / 次。
備注:同一行為被多項指標減分的只計減分最高分,不累計減分。
二、印證材料:無需材料 。
19.關于“一票否決”指標(由市公安局提供)
一、積分規則
有 嚴重 刑事犯罪記錄,或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實行一票否決。
二、印證材料:無需材料 。
根據《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在杭州市區接受學前教育和義務教育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杭政辦函〔2017〕77號)、《杭州市區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實施辦法》(...
溫馨提示: 開始申請前,請先確認你的《浙江省居住證》處于有效狀態,你的實際居?。ㄗ再彿炕蜃赓U住房)地址與居住登記及居住證的地址一致。特別提醒變更居住登記地址后還需要及時變更居住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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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分申請需遞交材料 詳見《2022年上半年居住證積分申請材料說明》。 計分規則: 可計分指標的對應材料需在2022年2月1日(含)前取得,其中,捐贈、榮譽獎項、納稅、志愿者服務指標的對應材料需要...
申請對象及適用范圍 申請對象: 持有在本市市區范圍內申領的 有效 《浙江省居住證》 的流動人口。 適用范圍: 積分入學僅適用于2022年符合市區義務教育入學條件且要就讀小學一年級的流動人口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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