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
杭州市幼升小擇校參考必備資料:浙江省教育廳教研室附屬小學(省教研室附?。┱猩畔?br /> 2014年浙江省教育廳教研室附屬小學(省教研室附?。┱猩喺?br />
【招生范圍】
東至古蕩農灌河,南至文二路,西至古翠路,北至文一路(翠苑四區、五區、古蕩灣新村)?!盀I江·金色藍庭”住宅小區。
【招生對象】2007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出生的適齡兒童。
【招生計劃】計劃招生4個班。
【錄取通知】
7月10日,發放第一批新生入學通知書。 7月28日,發放第二批新生入學通知書。 8月22日,發放第三批新生入學通知書。
【報名時間】
1.2014年6月21日、22日為新生報名登記時間。 (上午:8∶30—11∶00 下午:1∶30—4∶00 )
2.2014年6月28日為補報名登記時間。
【注意事項】
1.報名時請帶上孩子,并隨帶規定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和筆。
2.凡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因特殊原因需要推遲入學的須持申請報告和縣級及以上醫院證明,來校辦理延緩入學手續。
3.適齡智障兒童向紫荊花學校報名入學;適齡盲童向浙江省盲人學校報名入學;適齡聾啞兒童向杭州市聾啞學校報名入學。
4.2014年學校招生工作方案已在校園網公示,可具體查詢。
【報名地點】浙江省教育廳教研室附屬小學(高技街6號)
學校招生咨詢電話: 28833158 章老師 28833178 施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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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浙江省教育廳教研室附屬小學招生簡章
【招生范圍】:
東至古蕩農灌河,南至文二路,西至古翠路,北至文一路。
“濱江·金色藍庭”住宅小區在所屬地塊配套小學建成前,其小學教育服務區暫時安排在省教研室附屬小學。
【對口中學】:翠苑中學翠苑校區
招生對象:招收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出生的適齡兒童(滿6周歲)
招生辦法:市區常住戶口學齡兒童由戶籍所在區教育局、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由居住地(以居住證、臨時居住證或暫住證為依據)所在區教育局負責就近或相對就近安排入學。
?。?)報名辦法:
公辦小學實行“一站式”招生報名機制,適齡兒童根據下列情況分別向教育服務區學校報名,學校應受理所有符合條件的學齡兒童報名。
?、俸贾菔袇^常住戶口學齡兒童向戶籍所在教育服務區學校報名。學齡兒童到所屬教育服務區的學校報名時,須交驗家庭戶籍本、房屋產權證(或購房合同及發票,確未購房的可持房卡或經有關部門認證的房屋租賃合同及杭州市房屋檔案館出具的無房證明)和學齡兒童疫苗接種卡等。
?、谙铝泻贾菔袇^戶籍適齡兒童向實際居住地教育服務區學校報名:
拆遷過渡家庭兒童入學,憑拆遷過渡協議,向過渡地所在教育服務區學校報名。學??梢罁涮峁┑挠行У摹安疬w協議書”、戶籍本、過渡地派出所或社區的證明等,按照拆遷協議書所確定的過渡期限,與家長簽訂就讀協議,以學年為單位招收孩子就讀。如學校學額已滿,則由區教育局按照相對就近原則安排其入學。
集體戶口家庭兒童,向實際居住地所在教育服務區學校報名,由實際居住地所在區教育局按照相對就近原則安排入學。
?、鄯蠗l件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向居住地所在教育服務區小學報名。當報名人數超過計劃招生人數時,對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教育服務區學校應先受理報名,并報區教育局,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至周邊學校就讀。
育才教育集團第二實驗學校的招生對象確定為西湖區老城區范圍(不含留下、蔣村、三墩、雙浦、轉塘)部分符合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借讀條件的學齡兒童,該范圍內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也可到育才教育集團第二實驗學校報名登記。報名時間與其他公辦小學同步,為6月23日至24日,補報名時間為6月29日。學生如被育才教育集團第二實驗學校錄取,其他公辦小學就不再錄取。
?。?)招生錄取辦法:
報名人數未超過學校核定招生計劃,學校不得拒絕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入學。
當報名人數超過該校招生計劃時,學校應根據學齡兒童戶籍和家庭住宅情況,按照“住、戶一致”優先原則,按下列先后順序錄?。?br />
?、賹W齡兒童戶口與父母戶口、家庭住房(父母有房產的,以父母房產證為依據認定)三者一致,均在小學教育服務區。
?、趯W齡兒童戶籍自學齡兒童出生日起在本市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本小學教育服務區。
?、蹖W齡兒童戶籍在該小學教育服務區,但不屬于上述兩類的。
?、軐W齡兒童無市區戶籍,但符合《杭州市義務教育階段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在杭就學管理暫行辦法》所規定在杭借讀條件的。家長在規定報名時間內可持杭州市公安部門核發的小孩父母在杭有效臨時居住證(暫住證)、小孩父母在杭用工單位勞動合同或有效工商營業執照、在杭住房證明和兒童疫苗接種卡、小孩父母一方在杭交納社會保險的憑證等,到暫住地的教育服務區小學報名登記借讀。對不符合杭州市借讀條件的來杭務工人員子女,學校一般不宜錄取,但學校要耐心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當同一類情況適齡兒童超過該校招生計劃時,學校應根據公平、公正原則制定錄取方法,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后執行。該學校未能錄取的學齡兒童由區教育局按相對就近原則統籌安排到尚有學額的學校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