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東省幼升小參考信息:2013年山東省
青島市開平路小學招生信息
招生范圍:
清路—大沙支路—大沙路—孤山村;
開封路10—45號;四流南路60號清水苑,125—127號、135號、143號;機三舍1—25樓;開平路47號、49號、51號、53號,河清路11號紫荊苑,金沙路15號。
入學年齡為6周歲
有本市常住戶口且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均可登記報名
各類殘疾兒童入學年齡為7-9周歲
招生計劃
招收學生數量: 90 招收班級數量:2
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招生的相關政策規定
根據青島市教育局青教通字〔2007〕87號“關于印發《青島市教育局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普通教育工作暫行辦法》的通知”要求。
一、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入學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父母至少一方與我市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并在我市務工一年以上;
(二)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公安部門核發的“青島市暫住證”,并在務工地有穩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辦理正式租住手續的住所);
(三)符合我市規定的入學年齡。
二、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申請入學,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父母一方在青勞動合同或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
(二)父母一方在青暫住證;(原件、復印件)
(三)父母一方在青房屋產權證或房屋租賃證明;(原件、復印件)
(四)學生及其父母在原籍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五)原學校同意外出就讀證明、原學校學籍檔案或復印件;(原件、復印件)
(六)初一入學還需提供小學畢業證書或義務教育證書。
三、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入學應當遵循以下程序:
(一)申請:學生父母填寫《青島市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就讀申請表》,并持有關材料向居住地就近學校提出申請(小學一年級入學由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報名、統一安排)。
符合入學條件但沒有聯系到接收學校的,可持有關材料向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
(二)審查:接收報名的學校審查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是否符合入學條件,符合條件的,經學校簽章同意后,到接收學校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辦理借讀手續。直接向教育行政部門申請的,由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審查,符合條件的,一般在其居住地4公里范圍內安排就讀學校。
(三)入學: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持教育行政部門簽章的《青島市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就讀申請表》和相關材料,到接收學校報到、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