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泰安市幼升小參考資料:2013年新泰市第一實驗小學招生信息
一、 招生原則
1、 公正、公平、公開;
2、 相對就近,免試入學;
3、 “戶房居一致”優先。
二、 招生范圍:
榆山路以南,青云路以北,金斗路以東,平陽河以西(不含新甫路以南,東周路以東,府前街以北,平陽河以西)的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
三、 招生對象
年滿六周歲且出生日期在2007年8月31日前的適齡兒童;
四、招生條件
1、“戶房居一致”的適齡兒童:戶籍與父母戶口、家庭住房(以父母房產證為依據認定)三者一致均在招生范圍。報名時須持戶口本、房產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2、“戶房分離”的適齡兒童:有戶有房,但戶口不在招生范圍而房產在招生范圍的。報名時須持戶口本、房產證、計劃生育管理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戶籍所在地教育辦公室證明一份(該證明必須教辦蓋章、辦公室主任簽字)。
3、“三代共居”的適齡兒童: 適齡兒童和父母戶口自適齡兒童出生日起就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處,且適齡兒童、少年及父母無其它獨立房產,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住房在招生范圍的。報名時須持戶口本、房產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4.“有戶無房” 的適齡兒童:學齡兒童戶口在招生范圍內,父母無房產但實際在招生范圍內居住的。報名時須持戶口本、居住證明、計劃生育管理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五、招生辦法:
1、學校堅持“戶房居一致”優先原則,按照 “戶房居一致”、“戶房分離”、“三代共居”、“有戶無房”等招生條件按順序分批錄取,招滿為止;
2、學校招滿后,剩余批次的適齡兒童未能在我校錄取,則由教育主管部門協調到與學生居住地相對較近的公辦學校就讀。
六、報名材料確認審核辦法:
1、報名時由家長根據招生條件帶齊報名材料到學校驗證;
2.對因故不能提供房產證的,需提供以下有效證件之一:
?、乓奄徺I了商品房,開發商已交付使用但未取得房產證的,需提供房產公司的購房合同(已網簽)及付房款專用發票。
?、品慨a證被抵押的,需提供抵押房產證復印件,并由經辦人、負責人分別簽名,加蓋抵押單位公章,連同抵押貸款協議書和經辦人聯系電話等,可代替房產證報名。
?。?)引進人才住單位或企業公寓的,需提供單位證明以及市組織和人事部門證明。
3.“有戶無房”的適齡兒童,需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胚m齡兒童是學校招生范圍內的非農戶口;
?、茻o房產;
?、悄芴峁┯行Ь幼∽C明材料,并需現場調查核實無誤。
4.對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定需照顧的烈軍屬人員子女、部隊轉業干部子女、招才引智子女等,按規定程序審核相關條件及依據。
5、外來進城務工人員(需在招生范圍內)子女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持以下材料到學校報名:①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在城區經商證明(工商營業執照)或務工證明,務工證明以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1年或1年以上的社會保險繳費記錄為準;②暫住證;③流出地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④戶口簿;⑤監護人身份證復印件,⑥戶籍所在鄉鎮教育辦公室出具的證明(新泰市以外的需提供縣級教育主管部門證明)。若學校安置困難,則由教育主管部門視情況協調統籌安排到其他相對就近公辦學校入學。
6.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一經有關部門查實,按相關法律法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