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泰安市幼升小參考資料:2013年新泰市平陽小學招生信息
一、招生原則
1.公正、公平、公開;
2.相對就近,免試入學;
3.“戶房居一致”優先。
二、招生對象
1.“戶房居一致”的適齡兒童和少年:戶籍與父母戶口、家庭住房(以父母房產證為依據認定)三者一致均在同一學區。
2.“戶房分離”的適齡兒童和少年:有戶有房,但戶口與住房不在同一學區的,以房產為準確定學區。
3.“三代共居”的適齡兒童和少年: 適齡兒童和父母戶口自適齡兒童出生日起就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處,且適齡兒童、少年及父母無其它獨立房產,可以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住房為準確定學區。
4.“有戶無房” 的適齡兒童和少年:學齡兒童少年系學區內戶口、父母無房產,但常住在本學區的。以調查核實的實際居住地為依據確定就讀學校。
三、招生學區范圍
青云路以北,杏山路以南,平陽河以東(含:新甫路以南,東周路以東,府前街以北,平陽河以西),濱湖路以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