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溫州幼升小擇校參考必備資料:溫州市甌海區嘯秋小學招生信息
招生范圍:垟河村、應譚村、園底村、池底村、樟岙村
2013溫州市甌海區嘯秋小學招生簡章
一、招生計劃:
計劃招收一年級新生2個班,70人。
二、招生對象:
2006 年 9 月 1 日至 2007 年 8 月 31 日之間出生的適齡兒童,2006 年 9 月 1 日之前出生的需提供教育行政部門同意緩入學證明的兒童;還必須具備下列
(一) 甌海區三垟街道垟河村、應潭村、園底村、池底村、樟岙村戶籍的適齡兒童。
(二) 甌海區三垟街道區域內部隊現役軍人、持有人才居住證的引進人才的子女。
(三) 父母為甌海區三垟街道垟河村或應潭村、園底村、池底村、樟岙村合法出國并具備有效證明材料的華僑、華人子女,在法定監護人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
(四) 非甌海區三垟街道戶籍的,其父母有我校轄區內的房屋產權的適齡兒童。
(五) 根據《 甌海區義務教育階段新居民子女就學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溫甌政辦發〔 2013 〕63 號)精神,凡在戶籍所在地有監護條件的新居民子女,應當在戶籍所在地接受義務教育;暫住垟河村、應潭村、園底村、池底村、樟岙村務工或經商的新居民子女的新居民子女,同時具備以下 6 個條件的,可在我校申請免費接受義務教育。
1. 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居住在垟河村、應潭村、園底村、池底村或樟岙村,戶籍所在地沒有監護條件;
2. 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本轄區內有相對固定居所(自有住所或辦理房屋許可租賃合同手續一年及以上);
3. 其父母雙方或法定監護人在我轄區內領取《居住證》(或 《臨時居住證》 ),并至報名時已實際居住一年及以上;
4. 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監護人與我街道用人單位簽訂一年及以上經人力社保部門備案的勞動合同,或在本街道經商并取得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一年及以;
5. 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監護人于6月底前在我區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2014 年起,至每年6 月底前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需一年及以上;
6. 其父母雙方自覺實行計劃生育,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持有當年度《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甌海區三垟街道戶籍適齡兒童(少年)中有中重度視力、聽力、智力障礙的對象,到溫州市特殊教育學校報名就讀(地址:永嘉縣甌北鎮和二村,聯系電話: 0577-57761128 、 57782292);有輕度視力、聽力、智力障礙的對象到施教區學校報名,隨班就讀。
三、報名辦法:
1.2013 年 7 月 1 日之前登記或遷入的甌海區三垟街道垟河村、應潭村、園底村、池底村或樟岙村戶籍的適齡兒童,持戶口簿、父母身份證、房產證、兒童預防接種證(小學)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到施教區學校報名。 2013 年 7 月 1 日之后登記或遷入的甌海區三垟街道戶籍的適齡兒童,持上述相關材料到所在三垟中心學校報名,經核查后作統籌安排 。
2.甌海區三垟街道區域內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憑軍官證、所在部隊政治部出具的證明、戶口簿、父母身份證、兒童預防接種證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于7月3日至4日到區教育局義務教育科報名,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3. 歸僑華僑、港澳臺同胞子女須提交父母原籍戶口證明、父母所在國(地) 居留證、區僑辦(區臺辦)證明,以及法定監護人公證材料、戶口簿、房產證和兒童本人的戶口簿或居留證(護照)及兒童預防接種證,到法定監護人戶籍所在地施教學校報名。
4.非甌海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原則上應回原戶籍所在地接受義務教育。但其父母在甌海區三垟街道垟河村、應潭村、園底村、池底村或樟岙村有房產證的且確需在我校就讀,可到三垟中心學校報名,由中心學校統籌安排相對就近學校就讀。報名時需提供下列材料:原籍戶口簿、父母身份證、房產證、《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兒童預防接種證(小學)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5.符合條件的新居民子女到三垟中心學校報名,由中心學校統籌安排相對就近學校就讀。報名時需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1)流出地鄉鎮政府出具的夫妻雙方同時進城務工或法定監護人進城務工、在戶籍所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義務教育對象及其法定監護人在原籍的戶籍證明或戶口簿;
(2)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垟河村、應潭村、園底村、池底村或樟岙村有相對固定居所證明:自有住所房產證或相關居住證明,或辦理房屋許可租賃合同手續一年及以上;
(3)其父母雙方或法定監護人在三垟街道領取有效期內的居住證(或《臨時居住證》),并至報名時已在三垟街道實際居住一年及以上;
(4)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監護人與三垟街道內用人單位簽訂一年及以上經人力社保部門備案的勞動合同,或在三垟街道經商并取得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一年及以上(提供父母一方經商的營業執照副本);
(5) 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監護人于6月底前在甌海區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有效憑證;
(6)其父母持有經三垟街道查驗的當年度《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7)預防接種證。
四、招生辦法:
根據“就近、免試、免費”入學原則,實行分批錄取招生辦法。學校原則上按照下列批次順序招生。
第一批:施教區對象(含戶籍在施教區的適齡兒童少年;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 引進人才、歸僑華僑、港澳臺同胞的子女;“積分入學”政策錄取的新居民子女; 照顧對象的子女)。
第二批:父母在施教區范圍內有房產證的甌海區三垟街道戶籍的適齡兒童。
第三批:父母在施教區范圍內有房產證的非甌海區三垟街道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
第四批:居住在施教區范圍內符合條件的甌海區三垟街道新居民子女,安排到接納新居民子女就學的公辦學校,其中父母參加社會保險1年以上的子女優先給予安排就學。
學校招生程序:按第一至第四批次順序分批招收學生,當上一批學生錄取后有剩余學額,可啟動程序招收下一批的學生。若報名學生少于該學校剩余學額時,學校應如數錄??;報名學生人數超過剩余學額時,采用電腦派位(搖號)或隨機抽簽的方式招生,額滿為止。
五、招生時間
(一)招生宣傳(6月25至6月30)
由教學科研處負責,出臺學校招生方案、以多種形式認真宣傳《2013年甌海區嘯秋小學招生工作實施細則》,并通過校內告示欄、校園網等途徑公布本校招生計劃、招生范圍、報名條件、報名時間、地點和辦法、需攜帶材料、招生錄取辦法等招生信息。同時,向轄區內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監護人送達《報名告知書》。
(二)組織報名
1.7 月 1 至 3 日,第一批、第二批招生對象到學校報名。
報名地點:嘯秋小學一樓辦公室
2.7 月 4 至 7 日,第三批、第四批招生對象到三垟中心學校(三垟街道黃嶼路2號,三垟中學內)報名。
3、7 月 8 至 20 日,學校資格審查、分批錄取、公示錄取結果(學生姓名和學號)。具體見三垟中心學校和學校招生信息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