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泉山區2017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意見》(徐泉教(2017)6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現就做好2017年學校招生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招生時間及安排:
2017年8月3日至8月7日:9:00—12:00,14:00—16:00
具體安排:
8月3日:蘇商御景灣、濱湖御景灣小區內的適齡兒童
8月4日:東南郡、翡翠城小區內的適齡兒童
8月5日:姚莊二小和七里溝小學施教區范圍內的適齡兒童
8月6日:我校施教區內“惠民包”樓盤(榮盛花語城、國泰菁華逸景、恒大濱河左岸)及姚莊二小施教區內“惠民包”樓盤(澳東印象城)業主的子女
8月7日:疑難情況復審
二、施教區范圍:
1、少華街第二小學:
北到三環南路接御景路,南到泉山區界,西到長安路,東到泉山區界。
2、姚莊二?。ㄎ唇ǔ?,代收):
北到三環南路,南到泉山區界,西到
北京北路,東到長安路。
3、七里溝小學(未建成,代收):
北到七里溝立交橋接迎賓大道,南到三環南路接御景路,西到鐵路線,東到泉山區界。
備注:姚莊二小和七里溝小學建成前,兩所學校施教區范圍內適齡兒童2017年暫時就讀于少華街第二小學。待學校建成后,按劃定施教區入學。
三、入學條件:
年滿6周歲(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
戶籍在我校施教區范圍且符合《泉山區2017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意見》(徐泉教(2017)64號)文件精神的適齡兒童;符合入學條件的外來經商、務工等流動人口子女;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的子女。
四、報名要求:
1、戶籍在我校施教區的適齡兒童,隨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簡稱父母,下同),在規定時間內持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到學校登記報名,接受咨詢審核。
2、外省市及
徐州市下轄各市縣(不含鼓樓、云龍、開發區)來徐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到我校報名的,須提供以下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①隨遷子女父母的身份證、家庭戶口本;
②隨遷子女父母在徐州市經商、務工證明 (經商人員出具經營期已滿一年以上的工商營業執照,務工人員出具與用人單位簽訂的用工期已滿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其他從業人員出具自謀職業已滿一年以上的證明材料);
③隨遷子女父母在我區現居住地居住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證明(居住證,已購居住房產的出具房產證,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賃合同原件、復印件和房產證復印件)
3、“惠民包”樓盤業主的子女到我校報名時需持以下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①父母的身份證、家庭戶口本;
②房產證(未上房的小區提供購房合同及購房發票)
4、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經評審認定引進的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的適齡子女在我校接受義務教育,按照《徐州市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引進計劃實施辦法》要求優先安排入學。
5、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兒童憑相關證明可到我校隨班就讀。視障、聽障的殘疾兒童原則上到徐州市特殊教育中心報名,智障兒童原則上到泉山區特殊教育中心報名。
6、學生父母要對提供的相關證件和登記信息的真實性負責,一旦查實有關證件或登記信息弄虛作假,學校有權拒收學生入學就讀并提請有關部門查處。
7、適齡兒童確因身體狀況等原因需要延緩入學的,由其父母提出申請,提供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狀況證明、相關就醫病歷、單據等,于2017年8月31日前到我校審批,報區教體局教育科備案,辦理延緩入學手續,逾期不予補辦。
8、從2015年起,以一年級為基點,我施教區內同一合法固定住房每六年內只能安排一名學生入學,同一家庭的多子女除外。
五、學生施教區的確認
(一) 學生與其法定監護人的戶籍、房產證和實際居住地是確定施教區的主要依據。學生戶籍應與法定監護人在同一戶籍,并與監護人的居住房屋產權證、實際居住地保持一致。凡戶籍、居住房屋產權證與實際居住地三者一致的,按其法定監護人的房產證地址確定施教公辦學校。
(二)為確保適齡兒童少年順利入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視為符合第(一)條要求,按相關房產證確定學生的施教區,相關學校應將學生視為施教區內的生源并接收其入學:
1、學生的戶籍隨父母一方在本地居住,另一方戶籍不在本地,以在本地居住的父母一方的房產證確定學生的施教區。
2、學生的戶籍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在施教區內常住,其父母雙方均為不在本地的現役軍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國工作的專家、技術人員,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產證確定學生的施教區。
3、學生及父母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戶籍、從未遷移過,學生父母雙方均未有其他住房,且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產內實際常住,持房管部門出具的無房證明,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產證確定學生的施教區。
4、父母離異的適齡兒童少年,依據法院判決書或離婚協議,以撫養權歸屬方的房產證、戶籍確定學生的施教區。
(三)施教區審定中特殊情況的處理:
1、我校施教區生源過多容納不下時,優先安排施教區內戶籍、房產證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學生入學。
2、確因客觀原因,戶籍、房產證與實際居住地不一致的適齡兒童,以其父母的房產證來確定施教區;有多處居住房產的,以戶口和房產證一致的房產確定施教區。
3、拆遷異地安置的,憑拆遷安置協議,以安置地確定其施教區。
4、下列情況之一者,持相關證明,可以選擇在戶籍或居住房產所在地入學,但必須接受戶籍或居住房產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①適齡兒童父母購買房產未取得房產證且沒有其他居住房產的,憑購房合同;②學生及其父母在戶籍所在地屬于空掛戶,且學生父母雙方均未有其他住房的,持無房產證明;③貨幣拆遷確未購房的,持拆遷協議和無房產證明;④其他特殊情況學生。
5、有關“惠民包”樓盤業主的子女入學問題,按照區政府惠民入學條件執行。
六、入學通知:
2017年8月15日上午9:00在學校門口公布新生名單,到傳達室領取新生入學通知書。
七、招生咨詢電話: 68968785、68968587
備注:身份證和戶口本的相關復印要求:
1、戶口本內戶主信息頁與孩子信息頁復印在一張紙上;
2、父親身份證的正反面和戶口本內父親信息頁復在一張紙上;
3、母親身份證的正反面和戶口本內母親信息頁復在一張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