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公展(1894—1975),原名有猷,字干卿,號公展,吳興(今湖州)人。早年就讀于上海圣約翰大學外語系。
在校期間,曾先后兼任《時事新報》“學燈”副刊和《國民日報》“覺悟”副刊的特約撰稿,并經人介紹參加南社。1919年五四運動爆發,上海積極響應,公展被推舉為學生代表,參加了學生聯合會的活動,并任該會會報主編。同年夏畢業后,在上海私立市北中學執教,兼教務主任。次年參加籌辦《商報》,并任《商報》電訊,撰寫每日時評和每周大事述評,文名漸著。1927年1月,加入中國國民黨,任《申報》總。同年4月,蔣介石公開背叛革命,在上海設立政治分會,公展任分會委員。7月,任上海特別市政府農工商(后改為社會局)局長。后成為“CC”系的主要骨干。
1932年8月,潘公展任上海市教育局長兼社會局長。自1928年2月起,一直擔任國民黨上海特別市黨部執行委員,并出席了國民黨第三、四次全國代表大會,是大會主席團成員之一。1935年11月,被選為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在此期間,還在上海創辦《晨報》,自任社長,鼓吹“本位救國論”,企圖誘導學生、工人潛離抗日救亡活動。此外,還辦過《晨報晚刊》(后改名《新夜報》)、《兒童晨報》、《兒童畫報》。
1934年3月,國民黨統治集團標榜“以-建設新中國的文化”,設立“中國文化建設協會”,蔣介石為名譽會長,潘公展為常務理事兼書記長。公展隨即在上海設分會,力圖控制、扼殺革命文化事業。不久,出任上海特別市教育局長。任間曾下令阻止學生的抗日救亡運動。
1936年底“西安事變”后,潘公展仍頑固堅持國民黨-、-的反動立場,誣蔑中國共產黨的主張“是有糖衣的 ”,在《中央日報》上連續發表題為《統一與和平》的長文,為蔣介石制造內戰進行論辯,重彈“攘外必先安內”的老調。
抗日戰爭時期,潘公展先后任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參事室參事、國民黨中央宣傳部在漢口開辦的“獨立出版社”經理、湖南省政府秘書長、國民黨中央宣傳部副部長兼《中央日報》總主筆。嗣后又兼軍事委員會戰時新聞檢查局副局長、中央圖書雜志審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央政治學校新聞專修班主任。1942年11月,在國民黨五屆十中全會上被選為中央執行委員會常務委員。后改任中央圖書雜志審查委員會主任委員,專行扼殺言論出版自由、破壞進步文化事業之職權。
整個抗戰期間,潘公展一直指揮各種宣傳工具,打著“國家至上”、“民族至上”和“建設-”的旗號,竭力為蔣介石-統治及其“消極抗日、積極-”制造輿論。1938年,還寫了題為《領袖、政府、主義》的小冊子,宣傳“一個主義、一個領袖、一個國家”及“--”。皖南事變后不準《新華日報》報道事件-,指揮國民黨報刊反誣新四軍“違反軍紀”、“破壞統一”,為蔣介石殘殺抗日革命軍隊開脫罪責,深得蔣的信任。在1945年5月召開的國民黨六屆一中全會上,再次被選為中央常務委員,并任中央宣傳委員會主任委員。
抗戰勝利后,潘公展先后任《申報》館董事長兼社長、上海文化運動委員會主任委員、上海市第一屆參議會議長等職。1949年5月上海解放前夕,去香港開辦國際社。年底去加拿大。次年5月又轉赴美國,初在《紐約新報》撰稿,1951年5月獨自辦了《華美日報》,歷時20余年,經常寫文章為蔣介石的“-復國”獻計獻策。1975年6月23日,病死于美國。著有《中國學生救國運動史》、《屬性教育》、《羅素的哲學問題》、《日本必亡論》、《陳英士先生傳》,另有《潘公展先生言論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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